中国音集协起诉称,瑞安、平阳、苍南等地的27家娱乐公司未经许可,也未支付使用费,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中国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供公众点播。中国音集协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上述27家娱乐公司立即停止播放、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并赔偿相应损失。
据悉,中国音集协主张的侵权作品主要是《冷酷到底》、《最美》、《彩虹》等协会成员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主张的赔偿金额从3000元到23000元不等。
4月23日,市法院对第一批38件侵权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市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经营的娱乐场所内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对其使用的每一首歌赔偿300元至400元不等。
因系列案数量众多又涉及全行业经营模式,市法院借审理系列案的契机,主动联系市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大队和市娱乐行业协会,通报系列案审理情况及第一批38件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同时,市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市娱乐行业协会牵头我市各娱乐公司与中国音集协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音像侵权问题,以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
收到司法建议后,市娱乐行业协会十分重视,并代表全市40余家娱乐公司与中国音集协展开集体谈判。经过多次协商,于7月13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明确,全市范围内所有娱乐公司,不再区分包厢大小,不对具体歌目作限制,统一按每个包厢支付年费1400元。
据悉,截止昨日,市法院已审结的363件系列案中,除38件判决结案外,其余325件均以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