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年来,温州曾发生数起因吸毒后开车引发的事故,今年温州查获“毒驾”11起。截至目前,温州已有3500余人次因毒驾被注销驾驶证。
近年来,“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月1日晚8时54分,一位曾在黑龙江佳木斯市担任政协委员的乐清人吸食毒品后开着奥迪A6轿车在S26诸永高速公路的超车道上逆行,并跨越中间隔离护栏跑到对向车道。被交警控制后,他称自己有幻觉,以为自己正在时光隧道里。
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慢21%。吸食毒品后,人的判断、反应能力会明显下降,出现情绪失控,兴奋、烦躁、精神恍惚甚至幻觉,“毒驾”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超过了“酒驾”。
据之前我市警方数据显示,我市本籍登记的吸毒人员中,持有驾驶证的吸毒人员占总数的1/4至1/3。今年以来,我市查获“毒驾”11起。此外,我市从开始查毒驾以来,已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3500余人次。
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发现的毒驾行为,按照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理。记者了解到,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对毒驾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不仅要接受罚款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监禁等刑事责任。
“要把毒驾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在国务院昨天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介绍,目前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已就“毒驾入刑”问题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研究论证毒驾行为的法律适用意见,推动刑法修订案中增加关于毒驾的相关条款,解决罪行与罚则不相适应的问题,把毒驾纳入刑事处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