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台读大学的土耳其男子王凯杰,被控前年涉企图性侵一位女大生,并被查出个人电脑与手机存有29段自拍性爱影片,涉嫌偷拍。王男否认所有指控,一审被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10月。全桉上诉后,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被害人说词有疑点且王男通过测谎,今上午改判王男无罪,还可上诉。
高院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害人指述有些疑点,例如被害人身穿牛仔长裤,自称与王男拉扯反抗,数度被王男扯下内外裤到膝盖又奋力穿上,但女方就医诊断证明显示全身毫无外伤,女方还说不确定内裤有无被脱下,不合常理。此外,女方起初指称遭王男在客厅沙发企图性侵,又改称遭王男强拉进房间被压在床上,虽然当时情况紧急、情绪慌乱,仍不至于会记错地点。
最重要的是,王男二审接受测谎,在「did you kiss her nipples against her will?(你有无违反她的意愿亲吻她的乳头)」、「did you pull off her underpants?(你有无脱下她的内裤)」等4个问题,王男全部答:「No!」也都通过测谎。
合议庭认为,初识男女的亲密互动通常会试探对方底线,女方也证称认为王男当时对她亲吻爱抚,隔衣摸胸,「应该是觉得好玩」,可见王男不清楚女方界线何在,准备进一步时,经女方哭泣拒绝即停手,并无明确证据证明王男意图性侵。
29岁的王男前年4月透过手机交友软体,约一位女大学生在捷运站碰面吃饭,却带女方回家看自己养的兔子,接着对女方亲吻爱抚,女方严守底线未让王男得逞,脱身后就医在胸脯验出王男口水,报警提告王男涉嫌强制性交未遂。王男强调从不强迫女性,推称当时女大生主动索吻,不料中途喊卡,他便请女方离开。
不过检警查出王男存有29段自拍性爱影片,影中女子都不同人,怀疑他涉嫌偷拍,王男一度被羁押,更被媒体封为「土耳其版李宗瑞」。但一审仅认定王男触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判王男1年10月徒刑,并于刑满后驱逐出境。王男上诉喊冤,高院今改判王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