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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相亲定情送6000元红包 分手后起诉索回被驳回

核心提示: 河南小伙黄某今年29岁,在温州上班。今年3月10日,黄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25岁的四川妹子李某。  因为李某也在温州工作,所以两个人很聊

河南小伙黄某今年29岁,在温州上班。今年3月10日,黄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25岁的四川妹子李某。

  因为李某也在温州工作,所以两个人很聊得来。相识一个月后,以结婚为目的的两个人决定见面。

  那天晚上,黄某听说李某的老家有个习俗,如果男女双方确立恋爱关系,男方要给女方包一个红包。于是,黄某凑了6000元的红包给李某。

  然而,那顿晚饭之后的第三天,李某就和黄某提出分手。

  这突如其来的分手让黄某有点措手不及。冷静之后他想开了,不过他觉得,既然恋爱不成,李某应该将“恋爱红包”还给自己。可当黄某找李某要钱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黄某将李某告到鹿城法院,要求她返还那6000元的“恋爱红包”。

  日前,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黄某出示了一份录音、微信等聊天记录,以证明他曾送给李某红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提供的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其将6000元钱交付给李某的事实。此外,黄某自认是以“红包”形式将6000元交付给李某的,但他积极主动地将这6000元交给李某的行为使得李某有了占有这笔款项的合法根据。所以,即使黄某证明了交付6000元的事实,两人之间存在的应是一种赠与关系。

  昨天,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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