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中旬,一直想买辆车的李先生从朋友处获悉,有人可以帮忙“零成本购车”。所谓“零成本购车”,就是他看中任何一款车,担保公司都会帮付车子的首付款,余款可向银行办理分期付款。车子拿出后暂时抵押在担保公司,再由对方带着他凭行驶证去银行办理贷款,等贷款出来以后便可还款给担保公司,前后最多两个月就可开上车。
于是,李先生找到中间商胡某,胡某表示,贷款的金额跟购车价持平,买高档进口车相对划算,还了担保公司的首付款后还有很多流动资金结余。听后,李先生非常心动。4月17日,李先生订购了一辆路虎神行者2,裸车价47万元,办理好所有手续到手价60万元。随即,担保公司支付了25万元首付款,李先生向银行办理了分期付款,同时支付给胡某4.7万元的介绍费。
成功订购豪车后,李先生将行驶证交给胡某,让其帮忙办理二次贷款。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胡某所说的贷款金额一直未到,而李先生却等来了需要缴纳担保公司利息和银行分期款的信息。最终,迟迟未等到结果的李先生报了警。
民警调查发现,胡某以类似手法在乐清、龙湾和苍南三地到处行骗,共致6人上当受骗,这些受害者大多是生意人,有些需要豪车撑场面,有些需要流动资金,落入胡某购豪车可贷巨款的陷阱。
经查,胡某是永康人,事发前在苍南务工,是个劣迹斑斑的累犯,199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6年又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7月15日,警方将嫌疑人胡某抓获。胡某交代,去年3月,他在准备买辆代步车时,看到了一条“零首付购车”广告短信。对方表示,“零首付购车”的程序是先替胡某付车的首付款,余款可办理银行分期付款,车辆买到手后必须先抵押在对方处,胡某需要付首付款的利息,利率为两分,直到胡某还清首付款为止方可提车。
“如果我再称车子购得后凭行驶证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买车不就是零成本了?”主意一定,胡某就开始打着“零成本购豪车”的幌子四处拉客,而其则坐收车价10%的高额介绍费。为获得高额介绍费,胡某介绍的车辆类型基本为路虎、奥迪、保时捷、丰田等各种豪车。至落网时,他已从中获得介绍费30余万元,最多一次获得12万元。
“遇到零首付、零成本购车一定要多个心眼,这样的好事多为骗局。”警方表示,分期付款实际上就是向银行贷款,胡某所说的贷款即向银行办理二次贷款,而新车购置后向银行申请二次贷款是难以实现的。
目前,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