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午11时20分许,平阳县水头镇腾龙路与凤尾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一辆白色福克斯轿车自北往南行驶经过该十字路口时,与一辆自西往东行驶的香槟色别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别克轿车车身失去平衡并冲向左侧路肩后,车头又撞上路肩上的绿化树和停在树旁边“乘凉”的红色吉普越野车。事故造成福克斯轿车的引擎盖、前保险杠、两侧大灯、雾灯及叶子板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而受损更严重的别克轿车的左右两侧大灯、叶子板、左侧后车门叶子板损坏和右前车轮爆胎,停在路边“乘凉”的吉普越野车损失最小,只是左侧叶子板轻微受损。
“我新车刚买来2个多月,就这样撞了,好郁闷!”,福克斯驾驶员徐某表示极为懊悔。身旁吉普越野车的驾驶员朱某无奈的反驳道,“我是躺着也中枪,车都停到路肩上了,都能被撞到,我才郁闷,你还好意思说!”。另一边别克女司机吴某,似乎被刚刚所发生的触目惊心的一幕惊吓过度,还没有回过神来。嘴里不停的念叨,“到现在我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还好人没事,真是吓死了!”。
据调查,福克斯驾驶员徐某直行车辆未让右方来车(别克轿车)先行,系造成该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终,民警认定徐某负此次事故全责,并向三位当事人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