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温州姑娘小林,高中文化,因为化妆技术很不错,2013年年底和懂策划的李某一起合办了一家婚庆公司。但生意不好做,公司经营惨淡,李某觉得自己没钱投资再把公司做下去了,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小林。可是小林还想要继续把婚庆公司做下去,为了稳住合伙人李某的心,小林心生一计。
2014年6月27日中午,小林和男朋友小叶预谋买一张伪造的银行空白存单。小林与制作假证的人员取得联系后,花了200元让对方伪造一张银行存单。为了不让行迹败露,小林电话联系了跑腿公司的黄某,黄某让自己的弟弟从制假证人员处取得这份伪造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并送给了小林男友小叶。小叶在这张存单上填上户名是李某,金额为25万元的内容。
当天下午3点钟,小林带着这张伪造的银行存单、表姐的美国绿卡、婚庆合约等,还带着冒充自己表姐助理的小樱(另案处理)到了一家酒店和李某商量。心虚的小林把这些材料在李某面前“亮”了一下,李某当即仍识破了林某的招数,报了警,小林当场被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林、小叶结伙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虽然小林拿着假的银行存单只是在李某面前“亮”了一下,但是伪造金融票证罪是行为犯罪,一经达到相应的标准即可构罪,而且涉案伪造的存单上的金额为25万元,两人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予处罚。
鉴于小林归案后有立功表现,小叶主动投案,均可依法减轻处罚。7月28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