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容易离婚难,洋女婿、洋媳妇走出国门后就失联,国内配偶难维权。闪婚闪离让跨国婚姻成了速食快餐,双方了解不深、中外文化差异、距离太远等成了跨国婚姻的硬伤。近日,海珠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彭峻峰解读了近年来审理的涉外离婚案。
【她们为何闪婚?】
仓促结婚 新郎次月就跑了
广州女孩蒋丽生于1991年,祖籍广东高要,2012年8月经人介绍,她认识了英国籍华裔阿杰。在年龄和家庭压力下,蒋丽被迫相亲,并在认识阿杰不久后就同意结婚。“因为他说马上就要回英国了,如果愿意就马上结婚,不同意就再见。”
仓促下,蒋丽答应了,两人在同年9月登记结婚。没想到,阿杰在婚后不足一个月就回了英国,而且没再回广州。蒋丽多次打电话给阿杰,他非但不接听还关机。如此草率的结婚,让蒋丽后悔不已。
她到法院起诉离婚,诉状上写着“夫妻间缺乏沟通、性格完全不合、彼此感情已彻底破裂”,庭审时经法院传唤和送达文书,阿杰还是没有现身,法院以被告方缺席判了准许离婚。
三天闪婚 三个月感情破裂
2013年4月,26岁的张欣经姨妈介绍,通过QQ聊天与远在美国的罗毅相识。同年6月23日,罗毅回国,张欣第一次与他见面。在亲戚朋友对跨国婚姻的鼓吹下,张欣在6月26日,即见面三天后,就与罗毅去了广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前未充分了解,感情基础不深,张欣发现噩梦才刚刚开始。因为性格不合、爱好差异大,两人经常为一些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休,罗毅经常拿在国外的标准来衡量张欣对错,各种细枝末节都不放过,让她时常感到窒息。2013年9月,结婚还不满三个月,一次激烈争吵后,罗毅回了美国。
张欣原本还自我安慰地想,两地分居或许能让双方缓和一下紧张的关系,但实际上非但没能让罗毅回心转意,反而矛盾越来越深。张欣没有条件漂洋过海去挽回,罗毅至今没再回国。法庭上,张欣明确地告诉法官,和好已经没可能了。海珠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话你知】
跨国离婚难在哪儿?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其实非常复杂,洋女婿、养媳妇的国外准确居住地址国内法院查不到,即使登记结婚时有住址,仍有相当大部分联系不上,而最终只能登报公告。且涉外方出庭率比较低,国内的配偶如果认为对方有第三者等,通常难以举证,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还有涉外方的国外财产难以查明,也难以维护国内一方的财产权益。
彭峻峰说,广州越来越国际化,做外教、跨国公司派驻中国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广州人跨国工作生活的也多了。为了物质、外国国籍身份或外国居留权,而放弃感情盲婚的行为不可取,对方也知道你的目的,当然不会有平等的感情基础,失败概率会更高。
很多人可能因为外国人在国内时间非常短,所以非常仓促就决定了结婚,特别是年轻女性,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外文化差异,毕竟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婆媳关系可能冲突更明显,需要更多时间去了解。
【他们为何离婚?】
谋生艰难 洋妻不肯申请绿卡
跨国婚姻失败的受害者并非只有女性,曾先生55岁时起诉要与英国妻子艾维离婚。实际上两人都是再婚,2005年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时,曾先生已将近49岁。婚后第二年,他就获英国移民局批准,随妻子前往英国定居。
曾先生说,初到异地感觉各方面都较好,两人感情尚可。但由于居住的那个州人口较少,难以找到工作,为了生活他必须选择到外州工作。而因为路途遥远,难以相聚,长时间的分离导致他和艾维感情上变得不融洽。
之后,艾维也声明不会签名办理曾先生转正式永久居留的绿卡。2008年9月,曾先生因身体原因回广州治疗,之后就再也无法联系上艾维了。2011年海珠区法院受理了这宗离婚案,两人无儿女无共同财产,法院判准许离婚。
嫁洋外教 女儿出生争执不断
2004年3月,住在海珠的阿婷认识了来自美国的小伙子奥夫,当时奥夫在广州一家外语专修学院从事外教工作。两人认识4个多月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次年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
不过,阿婷婚后过得并不如意,由于双方的性格问题、人生价值取向不同,还有文化、种族等各方面因素,第二年他们就经常因生活上琐碎事情发生争吵,特别是女儿出生后,各种矛盾不断。“有几次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解决,但最终没有付之行动。”
阿婷说,“2014年经过慎重考虑后,我决定离婚。女儿在美国出生并取得国籍,我愿意把女儿抚养权给奥夫。他带着女儿回美国,我一人前往德国留学。”由于奥夫没有到庭,法院发出的跨国诉讼文书他也没有回应。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阿婷的诉求。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