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今年30岁,到了而立的年龄还没有结婚,整天游手好闲,为躲避父母的唠叨,独自一人从外地至锡城打工。一段时间后,不甘寂寞的他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21 岁的老乡季某。虽然年龄差距挺大,不过从同一地过来的两人有很多共同语言,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租房搬到一起居住了。季某有个好朋友佟某,今年20岁,两人是多年的闺蜜,无话不谈。自从季某结识了袁某,自然也经常他带出来参加姐妹的聚会。这天季某和佟某一个共同的朋友过生日,邀请大家出来玩,袁某闲来无事在家,也就一起过去。因为玩的特别开心,直至凌晨两点聚会才结束,佟某喝了不少酒,时间又很晚了,季某就把她带到自己家里休息。
到出租房以后,两人将佟某扶至侧卧休息,季某就去洗澡了。袁某到客厅倒水时,看到侧卧的房门没有关上,偷瞄了一眼躺下的佟某,见她年轻貌美,身材凸凹有致,竟然顿时兽性大发。趁着女友正在洗澡,袁某潜入佟某的房间欲行不轨。此时佟某并未睡熟,发现之后强烈反抗。隔壁的季某听到后赶紧跑来,见到这一幕觉得羞愧难当,立马呵斥阻止自己的男友。可谁知袁某并没有因此作罢,反而恶狠狠地对女友拳打脚踢,让她离开房间不要插手。气急败坏而又无计可施的季某此时已浑身是伤了,只得逃离住所。佟某继续嘶吼推搡,袁某见她仍不服从,就揪住她的头发,殴打她的头部。面对强壮的袁某,强行反抗不成,佟某谎称要去卫生间,趁机躲在里面。可谁知袁某色心不减,竟然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威胁佟某,反抗过程中的她被划伤了手臂。备受惊吓的佟某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被强行拽至房间遭到袁某奸淫。
滨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强奸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