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时事通信社7月17日报道,因出售毒品在广东省被判处死刑的60多岁日本男子已于6月下旬处刑。该男子是近年来第6名因毒品犯罪在中国处死刑的日本人,其中2010年有4人,2014年7月有1人。
据相关人士透露,该日本男子于2010年在广东省出售大约3千克毒品,被捕后同其他日本罪犯关押在一起,2013年法院判处其死刑。
6月中旬,法院向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日本总领事馆发出执行死刑通知,北京日本大使馆也向中国外交部表示“极大重视”。
报道称,中国政府在处理毒品犯罪方面即使外国人也不例外,除本次被处以死刑的日本男子外,在中国因毒品犯罪被拘留或服刑的日本人还有43人。
2010年4月6日,中国政府在大连看守所处决了65岁的日本籍毒贩赤野光信。他是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以后在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日本人。此事在日本各界引起激烈反应。日本政府再三表示“遗憾和担忧”。
在国际上毒品犯罪都是重罪
日本《朝日新闻》等多家媒体都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而媒体对毒贩被处死态度不一。《产经新闻》称,虽然日本受到震惊,认为中国的量刑有些过分严厉,但不要忘记在国际上毒品犯罪都是重罪。除中国外,韩国、泰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也都对毒品罪犯处以死刑。《读卖新闻》认为,犯罪的搜查、裁决都属于中国内政,基本上不应由日本进行干涉。日本在去年也对一名犯有抢劫杀人罪的中国人执行了死刑。
时任日本消费者行政担当大臣、社民党党魁的福岛瑞穗表示,对中国对包括赤野在内的4名日本毒贩处以死刑感到“非常遗憾”,“希望中国能够停止执行”。福岛还称,在日本贩毒不会被处死,死刑的量刑太重了,这种处理方式有问题。
当时的日本首相鸠山和外相冈田克也相继表示此事会对日本的国民感情造成不良影响,但鸠山也强调,日本政府将努力让这件事情不对日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