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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三人涉职务犯罪 温州市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

核心提示: 近日,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由洞头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经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涉嫌忽职守罪、受贿罪的郑建伟及涉嫌

近日,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由洞头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经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涉嫌忽职守罪、受贿罪的郑建伟及涉嫌贪污罪的陈友龙、吴炜作出逮捕决定。

  据网络公开资料显示,担任洞头县大门镇常务副镇长的郑建伟主要协助镇长负责农村、科技、海洋、招投标等方面工作;协助临港产业基地建设政策处理等工作。而陈友龙担任大门镇经发办主任,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已有几十年。

  洞头检察院人士证实,陈友龙、吴炜是于6月6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而郑建伟是于6月12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资讯标签: 洞头 温州市 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