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至7月份,温州环境行政处罚及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情况如下:处罚案件数984件,处罚金额3408.368万元;行政拘留案件数16件,行政拘留人数22人;环境涉刑案件数108件,刑事拘留人数175人;查封扣押案件数92件,限产停产案件数35件。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蔡克表示,这半年的成绩单中,涉刑案件查办数和刑拘人数是一大亮点,这两项数据均居全省第一。
谈及原因,蔡克表示我市产业“低小散”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业、企业、加工场(作坊)数量比较多。其次,部分企业主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冲动。最后,我市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的机制日趋完善,双方密切联合,已逐步形成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合力,使得此类案件的查处更加快速。
据了解,新环保法新增的行政拘留、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行政处罚手段已成为半年来环境执法最有力的武器。而相关的配套细则,也是今后环境执法的依据,为新环保法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蔡克说:“新环保法实施后,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将会不断学习,更好地运用新环保法,将温州打造成环保监管最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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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几个“首例”
一汽配企业违法排放碱洗废水,涉案人员被拘
1月20日晚9时30分许,瑞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塘下一家汽配企业加工点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违法排放碱洗废水。在检查该加工点碱洗车间时,发现该碱洗车间主任私自决定将碱洗产生的废水,未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就直接排放至雨水管道。执法人员当即予以立案查处,监测人员连夜出具监测数据,确认证据。次日凌晨3时,环保部门完成案件调查并移送公安部门。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温州首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移送案。
一化工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被查
2015年4月27日晚,瑞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瑞安市华宝化工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正在运行,但在线化学需氧量分析仪内却放置一瓶盛微黄色水的矿泉水瓶,原本应该插入三口玻璃器内的取样管被拔出,插入该矿泉水瓶内。经查,该矿泉水瓶内装的是经过自来水稀释后的排放口废水,确保COD在线监测数据稳定达标上传,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经瑞安市环境监测站检测,该公司当时排放口出水COD、苯胺超标。该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晚环保执法人员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次日早上环保部门将该案件及涉案相关人员移送给公安部门。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温州市查获的首例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案件。
一洗涤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被查
2015年3月26日晚,瓯海区环境执法人员对温州市好利福洗涤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现场正在生产,该单位管理人员柳某擅自停止加药设备,导致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2015年5月5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以及管理人员柳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是瓯海区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例因设施不正常运转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