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1976年出生,在永嘉做鞋底业务。去年,胡某在永嘉一棋牌室打牌时,认识了一名江西上饶的离异女子,听闻是永嘉某鞋厂老板的秘密情人,就留了意。
今年5月下旬,胡某在妻子周某的微信朋友圈内,无意中发现了该女子的照片,是和一个中年男子拥抱在一起的暧昧照片。原来这女子是他妻子的朋友。经过调查,照片上的男人是永嘉人龚某。两个信息就此重叠在了一起,胡某如获至宝,他偷偷将照片传到自己的手机里,并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号。接下去,胡某借口做生意,多方打听,得到了龚某的电话号码,并加其为微信好友。胡某调查得很清楚,龚某已婚,妻子并不知道其外面养有情妇。“包养情妇一年总要15万元,你给我15万元。”胡某以向龚某家属公开照片威胁,向龚某索要15万元。
为了给龚某施压,胡某多次潜到龚某的工厂、住所附近,拍摄龚某的车子和工厂的照片。害怕丑闻暴露,龚某于今年6月8日及9日,分别汇款3000元、2000元到胡某指定的账户。
“我要让你家里,以及厂里的人都知道,你在外面有女人。”胡某觉得龚某给的这点钱像在打发叫花子,于是言辞更加恶毒,对龚某逼得更紧了。“我手头紧,实在拿出来这么多钱。”龚某低声下气,但胡某依然紧逼,忍无可忍之下龚某报了警。6月10日,胡某被抓获,而当天,胡某仍在威胁龚某。案发后,胡某家属代其退还5000元。
检察官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胡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部分未得逞,系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