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市环保局开展2015年“瑞剑Ⅰ号”行动,突击检查50家涉水企业,连夜立案查处2家违法企业(详见本报1月22日第七版相关报道)。昨天上午,记者从塘下派出所获悉,塘下一家涉事企业的车间主任吴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据悉,他也系2015年新《环保法》出台后,首个因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的责任人。
据了解,当晚,环保执法人员在检查塘下镇罗凤一家车辆配件公司的酸洗车间时,发现该车间主任私自将酸洗产生的废水未经后续环保处理就直接排放至雨水管道。后经塘下派出所调查,该车间主任吴某供认了其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继1月20日夜间突击行动后,1月21日,我市各地开展环保专项打非和执法“回头看”行动。当天上午,汀田街道办事处联合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电力、安监等部门,出动40余人,集中打击取缔该街道的7户非法熔炼加工点、5户非法废塑料加工点和2户非法养殖点。同天,陶山环境管理所在检查中,发现2家金属制品企业存在设施运行记录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场责令其整改。
当晚,市环境监察大队对高耗能、重污染的8家印染、造纸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并对部分企业现场采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基本正常,也有部分企业存在地面积水较严重、固体废物堆放不规范、污水治理设施操作台帐未及时登记、排放口标志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