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拘留不是最终目的,希望房东、店主尽快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9月9日,位于塘下镇罗凤东路215号的陈某某因拒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出租房,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该案件经办民警李孝震介绍,罗凤东路215号出租房是一间3层的楼房,出租给陈某某使用,一楼被改成机电维修店面,二楼居住两个人;该出租房的楼梯、隔断采用的都是木质结构,店面和出租房之间没有采用物理隔断,并且楼层内没有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备,是典型的未达消防要求的合用场所。
9月1日,李孝震到该出租房检查,限期要求陈某某在7日内完成整改。9月7日,李孝震再次来到这里,发现该出租房没有一丝整改的迹象。陈某某拒不整改,李孝震依法查封了该出租房。
9月9日上午,李孝震得到线索,陈某某擅自拆除了封条。经过多方取证,民警得知陈某某于9日上午8时15分擅自拆封,到店内取东西,然后又将封条贴回原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除陈某某之外,今年8月以来,塘下镇还有10名房东、店主被行政拘留:
8月11日,位于上金村塘梅公路77—79号的董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另一个房东梁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
8月13日,位于鲍田办事处辖区内槽路3号的邵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
8月18日,位于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凤都二路湗村饭庄的店主谢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
8月18日,位于罗凤中路622号的潘某某被行政拘留未执行(因潘某某患有癌症);
8月18日,位于罗凤中路575号的戴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
8月18日,位于罗凤中路646号的王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1000元;
8月24日,塘下阿锋保健按摩店负责人林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9月1日,位于天颖路31号的郑某某被行政拘留15日;
9月6日,塘西村的邵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
“行政拘留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起到教育和震慑的作用,敦促房东、店主及时整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打造安全塘下。”塘下派出所副所长孙秀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