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水价调整涉及政策性调价、成本性调价、改革性调价三个调价因素。本次价格调整方案根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来制定。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供水价格为2.40元/方。非居民与特种用水暂时保持原来价格不变。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到0.95元/方,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售价为3.35元/方。
另外,我市将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将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的比例安排;将合表用户执行的水价比第一阶水价提高0.05元/方。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水价的,执行合表用户水价;规范出租房与“一户多人”水价政策,对超过4人的家庭用水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规范阶梯水价超阶水费使用管理,简化该资金使用管理程序,由供水企业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后实施;落实低收入人群用水保障。
据了解,根据2013年对温州市区389327户“一户一表”用户用水情况统计,第一级用户数占83.57%,第二级用户数占10.06%,第三级用户数占6.37%。2013年每户月平均用水约14方左右,目前每户月平均用水量变化不大。按照本方案进行水价调整后,每户月平均增加支出14×(0.20+0.45)=9.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