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通报了近年来反家暴工作的相关情况与经验做法。作为最高法院《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指定的9家试点法院之一,自2007年起,该院在审理涉及家暴婚姻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解决司法认定家暴难题,以《审理指南》为指导,运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效预防婚姻案件中的家暴。
在审判实践中,针对家暴受害人诉讼中寻求法院人身保护的需求,2009年6月,该院开始尝试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方式提供及时的救济,并作出浙江省第一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至今,该院共在16起涉及家暴婚姻家庭案件中发出“保护令”,在这之中,除1例外,其余均未再出现家暴的情况,效果明显。
此外,2010年,该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涉及家暴离婚案件合议庭。近期,该院还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今年3月16日成立了由具有丰富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和熟悉妇女工作的资深法官组成的家事审判合议庭,重点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与家庭成员间的其他纠纷,并积极与妇联等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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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2008年以来,该院在审理的50余起离婚案件中认定了家暴,并作出离婚及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决。其中,不乏一些令人唏嘘的案件——
张女士和陈先生于2007年3月29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先生曾多次对张女士实施家暴,而且手段相当“奇葩”:在家中对张女士实施家暴,并用自己手机进行拍摄,事后还发送给张女士进行威胁;拍摄自己用刀戳照片的威胁视频,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张女士;用刀恶意戳破张女士驾驶的尼桑轿车四个轮胎……不堪忍受家暴的张女士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最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反家暴法》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方以暴力方式达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使另一方觉得恐惧的行为,都算家暴。”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金丛说,“之前有外地媒体报道,一名男子在篮球上写老婆的名字,生气打球最终被法院判定为家暴。其实,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我们还曾审理过老婆拿牙齿咬老公,老公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父亲长时间暴打儿子,母亲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等另类的家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