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中心陶爱珠博士介绍,在之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第11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这把“单眼人士”挡在了驾照的“门外”。而事实上,单眼视力患者的可视眼睛的视力、视野在一定范围内,其实不影响小型机动车的驾驶。
今年年初,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出炉,且于4月1日施行。其中,对单眼视力障碍者不得驾车的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规定: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简单点说,“单眼人士”可考驾照了,但不允许申请大车、摩托车等驾驶证。
从4月1日开始,眼视光医院及温州车管所已联合开展为“单眼人士”提供的视力、视野检查服务,有需要人士可在温州大道车管所进行检查。迄今为止,温州地区已有206人上门检查视力,172人检查合格,可申领驾驶执照。
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眼视光医院院长瞿佳坚持几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推进单眼视障患者驾车合法化的建议》,敦促公安等有关部门,维护单眼视障者驾驶的权益。对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的更改,做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