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申报对象为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申报企业需为在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参保登记的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补贴标准为2015年度申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企业可登陆温州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http://www.wzhrss.gov.cn/)进行查询并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