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去登记结婚 竟被告知已婚已育
今年2月14日,24岁的宁波象山女孩小俞和男友兴冲冲地跑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本想着在情人节这天领结婚证浪漫一回,没想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查询小俞的身份后,竟告诉她,早在两年前小俞已经在浙江永嘉结婚,要等离婚后才能再次登记结婚。不仅如此,信息显示,小俞名下已经有个1岁的男孩了。
从来没来过永嘉的小俞听到这个结果后顿时愣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俞和男友以及男友的父母马上驱车到永嘉民政局了解情况,经过四个小时的奔波,四人终于赶到了永嘉民政局。工作人员拿出“小俞结婚登记”相关材料后,小俞看了半天,终于认出结婚证上的女方竟然是自己曾经共事过的同事罗某。
小俞马上翻出手机通讯录打电话给罗某将其约至永嘉县民政局,并报警。
真相揭开惊呆众人 原是同事冒用身份
罗某到了民政局后,小俞马上质问她是否盗用了自己的身份证。罗某这才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出。
罗某说,2011年下半年,自己和小俞一起在义乌的一家公司工作,住在同一个宿舍里。过了2个月公司不办了,小俞就回宁波去了。自己在整理宿舍的时候捡到了小俞的身份证,因为自己没有就收起来给自己用了,之后罗某就一直冒用小俞的身份。
2013年,罗某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并以小俞的身份和其交往。因要和男友结婚,就通过街头小广告信息向他人购买了伪造的盖有“永嘉县公安局瓯北中心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的“小俞”的户口簿。罗某于2014年10月14日持伪造的“小俞”的户口簿和男友到永嘉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庭审现场称后悔 没想到会触犯法律
庭上,被问及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身份证时,罗某低垂着头,说道,自己家因为父母重男轻女,所以自己才离家出走,19岁初中毕业后便离开父母独自到永嘉打工。后来手机掉了,也失去了家里的联系方式。到了结婚的时候,因为需要户口本,自己才想到用一下身份证,也没想到过会触犯法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