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中的一跳 让他再也站不起来
5月27日,54岁的张立平跟四位朋友一起,报名参加了省城一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曼谷-芭提雅双飞5晚6日游,每人花费2860元。如果一切顺利,张立平的泰国旅行已经结束半个多月了,他又可以回到工地工作,下班回家逗逗小孙女。但这一切都在5月30日被改变了。
“5月30日晚8点左右,我爸爸跟朋友在芭提雅他们所住的酒店游泳池玩,听他的朋友说,他当时跳了一次水,因为水太浅,头磕到了池底,接着就浑身都不能动了,还大小便失禁。”说起父亲当晚的经历,张先生还是掩不住的心疼。“他现在4、5、6节颈椎骨折,造成了高位截瘫。后来还产生了肺部感染,血糖很高,血压却很低,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据张先生介绍,受伤之后张立平第一时间并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我父亲当时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上都有我的联系方式,可父亲出事之后,旅行社并没有通知我。”直到5月31日上午,张先生才接到父亲朋友的电话,告诉他父亲出事了。于是他和爱人连同两位朋友赶紧赶往泰国曼谷,并于北京时间6月1日凌晨抵达。
“一直到6月1号,我们从济南达到泰国后,爸爸才到曼谷做了手术,手术费除了当地保险公司赔付的10万元人民币。我们自己又交了10万元。”张先生说。
把人运回济南 就花了11万元
在泰国十几天的经历,张先生和爱人谢女士都不敢去回想。谢女士表示,刚到机场的时候,是张立平所在旅行团的领队去接的他们,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大概只有半小时,领队就走了,他们一行人便被单独留在了泰国,“我们语言都不通,在泰国我们自己找的翻译,自己跟医生沟通,自己打理一切事务,那种感觉太无助了。”
最困难的还是把张立平运回济南,“我们自己联系的托运公司,把我爸爸捆在飞机上5个小时,飞到北京之后又叫的救护车,直接拉到了省立医院东院的重症监护室。”光这一转运过程就花了11万多。
但是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回国之后,旅行社分四次给了10万块钱,这钱到今天已经花完了。”谢女士说:“我们觉得,我爸爸是跟着旅行社出去的,出去的时候人好好的,回来的时候人成这样了,但旅行社现在已经不肯给钱了,就说接下来要走保险。”
但在谢女士看来,保险的赔偿对于他们的现状来说远远不够,“我们两个也没多少积蓄,光这几天已经把钱基本花完了。今天已经欠费了,保险只赔付6万,只能预支3万,还得在一周之内办完,可人等不及呀。”
“就算卖房子来给人治病,也得需要时间呀,”张立平的爱人徐女士表示,“我们觉得旅行社现在还是应该继续支付医药费,先把人的命救回来。”
伤者仍在 重症监护室治疗
23日,记者尝试联系该旅行社负责人,其中一位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另外一位负责人则表示自己已经下班。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认为,旅游经营者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游客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
如果选择起诉,张立平可以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其中一个,但选择了其中一个,其他的救济途径就“大门紧锁”了。
王建华表示,选择违约之诉的损害赔偿责任,游客可能获得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出现伤残的则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选择哪个权利对游客更为有利呢?王建华解释说:“游客应当根据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情况,合理地选择发起什么诉讼,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由于张立平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事发时的具体经过和细节尚不得而知,后续相关责任界定暂时难以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