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凌晨,平湖市东湖景区的两位管理员在晚间巡逻值班时打捞起一个塑料袋。这在景区很常见,一些游客图一时方便,会将装有垃圾的塑料袋顺手丢入湖中。但是当塑料袋被捞上岸后,袋子里居然露出了一个被水泡得浮肿的婴儿的脸。凌晨深夜,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这景象,把巡逻的两个壮年男子都着实吓了一跳,于是两人赶紧打电话报警。
经过警方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很快被锁定为1996年出生的女子侯某。侯某被抓获后,令所有人意外的是,作为母亲,侯某竟亲手杀了自己的婴儿。
在看守所内,侯某痛哭不止,后悔不已,“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一个20周岁都还没到的女孩子,瞒过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怀胎十月不被发现,产下了女婴却又亲手杀了她。这一切的发生,究竟是因为什么呢?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侯某在温州打工与前男友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5年6月发现自己怀孕,后回老家休养了两个月,在此期间断了与前男友的联系。她一直天真的以为前男友是要这个孩子的。2015年下半年,侯某在平湖工作期间,再次联系到了前男友,却被告知前男友已经结婚了,不能要这个孩子。
2016年3月侯某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三日后便出院。此时的侯某绝望、无助,却又无处诉苦,“不知道接下去怎么办,由于家里本来就困难,我不敢告诉家人,前男友也不要这个小孩,送人又找不到地方,还听说把小孩送给别人要坐牢。”年轻的侯某在宾馆独自待了两天,也想了两天。最后,她用床上的被子将女婴闷死后,将尸体放入垃圾袋中,乘坐出租车至平湖市东湖景区,抛尸湖中。
“女孩子太年轻,心智也尚未成熟,经历这样的挫折,心理创伤很严重,她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应对,去释放压力。如果当时能有人帮她疏导一下心理,给予她一点帮助,哪怕是她能向周围的人诉诉苦,把自己心理压力释放一点,那结局或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承办此案的李检察官表示。
婴儿也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和成人具有相同的生命权利。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故意杀害亲生女儿,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