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真是魔鬼,
这话说得很对;
连番放火泄愤,
获刑才知后悔!
去年下半年,平阳女子陈某与男子温某经人介绍认识,随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据老师伯事后了解,他们在谈恋爱期间,大多数花费都由男方支付。之前,女方想买辆车,温某更是大方支付了首付款6.8万元。
相处几个月后,陈某因忍受不了温某的暴躁脾气,提出分手。突然被甩,男方耿耿于怀,一直纠缠女方,要她偿还恋爱期间买车的首付款。之后陈某虽写了欠条给温某,但一直未还钱。今年2月,温某从别人那得知陈某交了新男友,于是想要报复对方。今年2月27日晚,他骑车来到陈某家附近,先后两次泼“香蕉水”点燃女方家后门。
事后警方经调查,很快将温某抓获。经审讯温某交代称,放火只是想吓唬吓唬陈某,顺便让她还钱,冷静后想想真的很后悔。
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