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晚6时30分许,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灵溪镇城东小区发现一名窃贼。接报后,该所附近巡逻处警的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警民联手,很快就将窃贼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查获现金1.2万元。
经查,落网的盗窃嫌疑人鲁某,现年26岁,系江西省余干县人,此前曾多次因盗窃被处理。当晚,鲁某窜至灵溪镇城东小区,对一辆宝马车实施盗窃时被车主发现。在派出所内鲁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对抗警方调查。当民警“提醒”其10月15晚在灵溪镇胜利路上作案时被监控全程拍下时,鲁某只好向警方交代犯罪事实,并交代身上的1.2万元现金就是那次偷来的。他辩称,自己也只是在街上转悠,随手拉拽停在路边的高档豪华汽车车门,碰碰运气。
10月15日晚6时许,鲁某在灵溪镇对务路对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实施“拉车门”盗窃作案,盗窃背包一只,内有现金3.1万元及白金项链、黄玛瑙等财物,价值约5万余元,而整个作案过程仅仅花了两分钟。盗窃得手后,鲁某只把3.1万元现金拿走,而白金项链、黄玛瑙及名牌背包均被他当废品随手扔掉了。所盗窃得来的3.1万元除警方缴获1.2万元外,其余均已经被鲁某挥霍一空。
现鲁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锁车时,要看周边有无可疑人员靠近,每次遥控锁好车门后,要再拉一下车门,确认锁好,以免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