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调查发现,2016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靳某从淮南老家来合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租住在一家宾馆内。
10月初的一天早上,靳某收到老乡左某的消息,说宾馆附近一网吧内有个人睡着了,手机在桌子上,很好偷。
靳某得到消息后窜至网吧内,趁受害人上网熟睡之际,在电脑桌上偷得三星Note7手机一部。
靳某供述,本想可以把手机卖了赚点钱,结果还没来得急卖,手机突然就在自燃了。“回到家我就看到手机自燃了,没办法我只能把手机残骸扔了。”靳某在审讯中无奈地说道。
目前,靳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瑶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