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rre教父基金会对如此恶劣的住房条件,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抗议、抨击及谴责。
然而,其实出租这样的房屋并不合法。早在2002年,法国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文——SRU(solidarité et renouvellement urbains)。这项法令中明确阐释了,房屋所有人出租的必须是符合标准的住房,面积和舒适度都有最低标准。即住房必须有至少一个主要的居住房间,面积不得小于9平方米,高度不得低于2.2米。因而房屋体积不能够小于20立方米。卫生组织表示,阁楼、地下室等其他不宜生活的地方都不允许出租。
今年初夏,Pierre教父基金会曾经谴责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被动态度。“我们担心,越来越多的穷人会居住在这种不宜居住的环境下,这对人的自尊也是一种践踏。而政府却没有做出有效的措施,仅仅是宣称这种住房并不卫生。”
附:2014年3月25日,法国首都巴黎法庭判处,出租居住面积仅1.56平方米(总计4平方米)房屋的房主及管理该套房的房地产经纪公司Riberoux共同向房客支付1万欧元(约合人民币8.57万元)居住损失费,以及1000欧元“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