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摩托车司机及其乘客带手套成为强制性规定。本周二在官方公报中发布的第2016-1232条法令规定:“任何驾驶双轮、三轮或四轮电动摩托车的人和乘坐者都必须佩戴手套以保护自身安全”。
这项法令是由交通安全部际委员会提出并决定的。虽然很多城市中的摩托车骑行者都会佩戴手套,但是夏天天气炎热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戴。
法国安全部门曾提出不戴手套和不戴头盔的惩罚力度应该相同,即扣三分外加135欧元的罚款,不过最终还是决定不戴手套的惩罚放轻一些,扣一分外加35欧元的罚款。
法国交通事故预防协会(Association Prevention routiere)曾建议摩托车手佩戴厚皮手套,手腕处要有缩紧的长束缚狭带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