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被吊销和撤销的不能重考
4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7类驾照被注销的情况可直接到车管所申请考试。新规实施近一个月来,很多人享受到这一福利,但也有不少人被拒之门外,这是怎么回事?
4月27日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新规”中,对驾照被注销的情况,也有区别对待。
7类驾照被注销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到车管所申请考试,不用花钱到驾校报名学习了。7类分别是: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不用通过学习课直接申请驾考,等通过科目一、二、三考试,驾照拿到手,又可以重新上路,再也不用做无证族。”4月27日上午,在市车管所办理驾驶证重新申请考试的陈女士开心地说。
陈女士是1999年10月19日领到驾驶证,自2005年10月19日第一次期满换证后就没有到市车管所换证,去年4月去办理驾驶证换证时,被告知驾驶证过期已超过3年以上且是注销状态。若要重新取得驾驶证需要按驾驶人初次申领报名流程那样重新报名,即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后,还需驾校实车学习培训才能参加科目二三考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陈女士这种情况的不在少数。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解释,原规定驾驶证到期未审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1年以上3年以内,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2年,可以报名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3年以上将不能恢复,只能重新到驾校‘回炉’”一名工作人员回答。
车管所温馨提醒驾驶人,按照新规,如果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审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3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3年的,可直接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