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3日起,在市区人民路、大南路等23条严管路段违法停放车辆,交警以违反“禁停标志”禁令指示从严查处,一律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第一警务区负责人民东路、人民中路、大南路等三条严管示范路。该警务区副警长邵梁斌借力推广交通管理社会化,创新交通违法处罚新方式——对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实行“罚站”。
5月3日下午,邵梁斌副警长带领协警在大南路管理时,对电动车违法载人及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驾驶人,在拦下车辆及告知驾驶人违法后,还要求驾驶人穿上黄马甲,协助管理交通,一起宣传劝导市民配合交警部门的严管措施,自觉规范驾驶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