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化名)在市区五马街道、南汇街道、滨江街道经营三家水果店,从去年8月开始参加支付宝公司开展的“随机立减最高100元”优惠活动。客人到店消费通过支付宝付款,可以享受随机立减2元、最高100元的优惠,减免金额由支付宝公司补贴给商家。有一天,店里的员工魏宝(化名)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绝妙的“窍门”:客人到店消费通过支付宝付款,每天中午12点可以“满100元立减30元”,每天下午6点可以“满200元立减100元”。知道这个“窍门”后,李洋、魏宝等人开始用自己或身边朋友的支付宝刷空单,获取支付宝公司的补贴。而后,他们还将这个“窍门”告诉其他水果卖场,多家水果卖场的老板或员工也开始参与刷空单。并组织在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等地的亲戚、老乡、朋友、大学生等参与刷空单。至案发时,李洋等21人采取虚构交易的方式刷空单2000余次,套取支付宝公司的补贴款达26.395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李洋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