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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复温州房屋产权到期问题:自动续期不收费

核心提示: 今年,温州等地出现少数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并引发关注。  今天(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方面表示,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

今年,温州等地出现少数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并引发关注。

  今天(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方面表示,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据了解,近期国土资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16﹞64号),温州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这些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该过渡性办法提出,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时,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且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方面强调,“两不一正常”是过渡性办法,主要是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而为何是过渡性办法?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温州此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对于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国土部方面表示,这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建言献策。

资讯标签: 房屋产权 温州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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