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改革草案5月初递交法国国民议会审议。(图片来源:本文图片均由欧洲时报记者孔帆 摄)
【欧洲时报记者孔帆图文报道】在经历了近两个月的“扯谈”后,劳动法改革草案5月3日进入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开始审议,本来预计5月17日进行表决。但是,总理瓦尔斯知道议员们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据法国媒体报道,没有一个议员会把这些条款看完。)于5月10日援用宪法第49条第3款,绕过国会的投票,强行通过备受争议的劳动法草案。右派随即提出政府不信任案,试图弹劾政府,但国会5月12日投票没有通过政府不信任案。至此,劳动法草案算是通过国会一读,转交参议院。
而此前民调显示,48%的受访者认为应放弃该草案,38%的人认为应修改草案文本,仅有13%的受访者赞成保持草案内容不变。这项调查由法国BFMTV电视台委托调研机构Elabe于5月初进行,共有978名18岁以上的法国人参与。民调结果显示,74%的受访者反对劳动法改革草案。
其实,法案已经进行过几次修改,目前里面有54项条目涉及5000个修正案,其中包括企业内部工时谈判优先权、经济解雇新规、企业内部公投和创立个人工作账户制度等。对于这个改革草案,在法的华人和企业怎么看?近日,记者走进巴黎的几个华人商圈,对华人企业的老板和员工进行了采访。记者发现,和因为改革闹翻了天的法国人不同,在华人企业中,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竟然大多数人支持劳动法改革。看来,同胞们也是为自己生活的这个国家操碎了心。
周建防的安塞尔旅行社15区分公司。
“不改革,这个国家就完了”
安塞尔旅行社是华人旅游行业的知名企业,去年被国内上市公司并购,巴黎香街和15区设有营业部,员工大约20人左右,华人员工为主。总经理周建防在忙事业的同时,一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特别是与政治相关的。
他对记者说,在一次商业午餐会上,他曾经向目前的明星部长马克龙提问:劳动法改革草案左改右改,最后成了大大缩水的法案。社会上的反弹,保守势力的力量,给人感觉法国是个不可改革的国家,而只能革命。部长表示同意他的说法。但强调民主制度只能耐心一步步来。现在的劳动法改革面临着更为严重的反改革势力的阻挠。
他认为,在整个欧洲经济向好,失业率下降背景下,法国的失业率还是较高,企业灵活度不够。这次改革,是从保护企业主出发,其实这是正确的途径,企业松绑了,虽然解雇变得容易,但是企业更灵活,招聘更加方便,有利于提高就业率。
但是,工会组织和学生确认为利益受到了侵害,开始抗议。法国经济部长也说他们这些人思想守旧,不想失去现有的福利政策,不能与时俱进。其他欧洲国家经过改革,失业率都有所下降,而法国推行改革都这么难。
周建防说,反观我们华人的企业,老板、员工心态都很好。老板招聘了一个员工,不会轻易解雇;而员工呢,也没有非说在一个工作岗位坚守多少年的,在一个公司学到一些经验,可以去另一个公司再发展,这么多企业大门都是敞开的。
安塞尔旅行社的一名员工就说,如果你工作出色,老板不会轻易辞退你;相反,人浮于事,在哪里也不会被接受。
周建防说,法国的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美国,企业家被视为“英雄”,而在法国的劳动法下,企业家却像“狗熊”,要夹着尾巴做人,不敢轻易辞退工人。正如法国谚语所讲:保护过度,就是伤害,法国劳动法是保护员工,但是,保护过度了,其实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不利于他们的发展。今天的法国新闻还说,左派当中极端分子反对改革草案,也就是说,即便通过,也是一个大大缩水的法案。曾经,阿兰-于贝推出一个青年人就业法案,重视培训青年的能力,以便更快更好地找到工作,然而这么好的一个法案,愣是被迫放弃。
我们来看看现在这个改革草案,最初它是一个好的法案。现在七改八改,成了四不像,最有用的部分已经被抽空了,就像在一个人的假肢上贴膏药,有什么用呢?
周建防说,如果这次改革法案通不过,或者通过一个大缩水的法案,那法国就真的完了。它将在欧洲整个发展的序列中掉队。
他认为,这也看出来我们中国体制的优越性。我们是精英治国,而不是“街头政治”。街头政治的这些人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会高瞻远瞩,而政府却被这些人所左右,一个法案改了又改,已经是残缺不全,就是通过,也意义不大。即便这样,“黑夜站立”的这些人还是不买账,坚持反对,实在令人感慨。
华人商圈对劳动法改革反应平淡,他们更关心经济萧条的后果。
三项争议最大措施是改革关键
在这次劳动法改革案中,最引争议的三项措施是经济解雇新规、企业内部谈判至上、促进就业可推“强势协议”。
致力于打造电商平台的法国F2C E-Solution公司联合创始人刘远认为,这三项措施才是改革的关键点,其实这些措施对雇主、员工都有利。
在经济解雇新规中,公司规模不同,经济解雇标准也将有所区分。少于11名雇员的小公司,只要一个季度营业额下降,就可实行经济解雇;雇员人数在11人到49人的公司,连续两个季度营业额下降,有权实行经济解雇;雇员人数在50到299人的公司,连续三个季度营业额下降,有权实行经济解雇;如果一个公司雇员超过300人,四个季度营业连续下跌,才能以经济理由解雇员工。
他解释说,对于小于11人小公司,只要一个季度营业额下降就可实行经济解雇。这更有利于鼓励雇主雇用员工,降低失业率。雇主有此灵活性政策垫底,心里就不会慌张, 特别对于像他们自己这样创新企业, 就敢于冒险多招人,让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项目速度带来的效益或许大大高于给予员工的工资。
而对于一个季度营业额下降就可实行经济解雇, 就他个人而言,他说,肯定不会营业额一下降就裁人。老板的决定必定有一个时间上的滞后性, 这不也在为减缓失业率的上升做出贡献了吗?
当然,也有华人员工对工会保护其利益的举措表示支持,供职于某法国饮料公司的LISA就对记者说,我曾在好几家法国公司工作过,如果没有现行的劳动法,作为一个外国人,很容易就受到“排挤”和“欺凌”。法国是一个用工制度比较稳定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已经不多了,这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体现。如果没有劳动法和工会的保护,我们这些在法国企业工作的华人,将受到更多的不公正待遇。她认为,这个法案将使雇主能够更容易地绕开工人权益决定薪酬、加班和休息等。“我支持劳动法改革,毕竟为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改革把保护工人权益的条款都改掉,我是坚决反对的。”
中兴通讯法国公司产品技术总监樊伟对记者说,在法国这么多年,其实感触蛮深的,在他看来,法国对于员工利益有些过于保护了,虽然其本意是保护员工减少失业, 但是实际上企业要做员工裁员非常困难,这样导致企业很难给予员工足够的压力督促员工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力的核心力量,中小企业主无法得到发展, 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企业的失业率更高, 得到了相反的效果。如果不给予企业更大的自由度,结果是两败俱伤,国家经济受损。他认为这三个关键点如果被否决,那改革就是失败了。他说,“我个人是支持这种劳动法的改革的,这有利于刺激劳动者的奋斗意识, 目前法国人还是比较安逸享乐的。”
黄学胜的欧华集团总部。
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改革要支持
欧洲首家华人上市公司欧华集团总裁黄学胜快人快语:我并没有看改革条款,其实很简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改革,我们就会支持。
他表示,我们看这个国家的改革,标准就是看能不能推动整体经济的发展,不是单纯考虑雇主的利益还是工人的利益。整个经济环境不好,谁的利益也保证不了。企业都不发展了,你要那么多权益有用么?
某进出口公司的员工小刘说,如果因为公司经济原因解雇你,那也便于你寻找更有发展的公司;即便你享有一些权益,但是公司发展有问题,你拿着这些权益当饭吃?
他说,对于华人员工,只要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工作居留解决了,那就是可以海阔天空任我行了,所以,很多华人员工心态很好,与此很有关系。
在商圈餐厅打工的张先生说,餐厅除了大厨,其他人的工作本来流动性就很大,即便老板不辞退,有的人工作一段时间之后,也会想换一换地方。比如,在这里是三厨,换个地方就会成为二厨,为什么不换一下呢?当然,如果是现任的老板帮你搞的工作居留,那就要考虑回报老板,不会轻易换工作。他说,这也是中餐厅和法餐厅的不同,你看很多法餐厅的服务生,很可能在这个餐厅工作几十年,他不想轻易换地方,所以希望劳动法保护,而我们情况不同。人往高处走,很多在餐厅打工的华人都希望自己以后能开个餐厅呢。
在制衣厂工作的小燕认为,现在工作很不好找,一旦被老板以经济理由辞退,再找工作则比较难。她认为,失业期间的保障最好不要变,否则像她这样的工人就比较难,需要给出一定的时间。
温州商会秘书长、宝榭皮具公司总经理陆晓峰旗下有3家企业,50多个员工,其中法国员工为主。他认为,法国劳动法必须要进行改革。他甚至说这个劳动法是全世界最“僵硬”的法案,法国早就该对企业主松绑了。原来的法案,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一个员工工作两年之后,如果被辞退,员工肯定会告上劳动仲裁法庭,企业主通常会输。据说还有企业因此而倒闭的。改革法法案如果通过,企业可以选择好员工,优胜劣汰嘛。如果政府过度保护员工的话,对雇主非常不公平,企业给政府交了那么多的社会保险、失业金等等,企业负担这么重,选择员工太重要了,给政府这么多钱,员工还不好好工作,你让雇主情何以堪啊?当然,一个员工也许不适合现有岗位,及时换工作对他们的发展也有利。你想啊,全国的企业都松绑,也等于给所有的工人更大的空间。这个改革有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我们-包括雇主和员工-都不应该阻止它的进程。
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小丽说,很多法国同事不支持劳动法改革,因为他们已经在“舒适区”呆得太久了,一旦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就会跳起来反抗。其实,他们平时也很少加班,有的人甚至给钱都不加班。现在的改革是把他们赶出“舒适区”,他们当然要抗议。这也许和这个民族的“习性”有关吧。相对我们华人勤劳、上进,他们确实有些好逸恶劳。
旅法学者宋鲁郑曾经在法国开过公司,深知劳动法的弊端,他说,法国劳动法洋洋洒洒3800页,繁文缛节,瑞士也就只不过80多页而已。更重要的是,法国劳动法为保护劳工制订了过细过严的条款。其目的固然是保护劳工,但实际效果却正好相反:老板不能解雇,自然不敢聘用。被聘用的则自以为铁饭碗到手,而且个人所得税又高,工作自然没有什么积极性。不但降低了劳动生产率,也增加了企业成本。这也是法国产品在全球丧失竞争力的原因(除了空客、奢侈品等竞争性弱的领域)。
尽管此次劳动法修改非常微小,也仅仅涉及就业一向困难的青年人,即老板在雇用青年人时,可以拥有更大的解雇权力,以此鼓励企业界招聘青年人。事实上这是有利于青年人就业的改革,但是民众的思考和政府正好相反,认为这是歧视性不公平差异对待。何以青年人就不能享有其他群体一样的权利?只是任何改革都不可避免造成利益调整,任何被触及的群体都坚决说不,那国家就只能原地踏步和倒退的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