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余桂菊跟随女儿离开无锡去意大利生活,如今思乡情切的她想回国定居,但出国时户口已被注销,且当年在崇安区通汇桥路23号的老房子也已拆除,按照现行政策,她回国居住满5个月后才能恢复户口。
转机缘自江苏省公安厅的一项惠侨新措。自今年3月1日起,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江苏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
“10天?不可能吧?我怎么记得,光审批就要30天呢?”有人立刻提出了质疑。
原回国定居办理手续繁琐
此前,华侨回国来江苏定居的,须先向拟定居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侨务部门核查审批后,领取《华侨回国定居证》,再凭《华侨回国定居证》等有关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江苏省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处长卢胜平说,原来回国定居门槛高,办理手续相对繁琐,江苏每年符合条件办理的不足50人。
而想要办理《华侨回国定居证》,除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满足一定的居住要求。江苏省之前的规定是:
截至申请之日,华侨一年内在国内连续居住不少于5个月,或者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0个月。
其他省份也有类似规定:
广东、四川:在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国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
山西: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在省内连续居住满2个月,或者累计居住满90天;
天津:连续住满3个月,或申请前的一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180天。
新措施省去申请回国定居证环节
从今年3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施行惠侨新举措,简化了华侨恢复户籍的登记手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跳过《华侨回国定居证》环节,直接申请恢复户籍
根据新政,江苏籍华侨在申请恢复户籍时,可直接到原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安机构提出申请,无需再申请《华侨回国定居证》;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
恢复户籍所需材料:本人恢复户口书面申请、中国护照、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居留资格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户籍档案资料。
如申请在本人住所、直系亲属处或单位恢复户籍的,还需分别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2、免除居住时间要求,缩短落户周期
由于跳过了申请《华侨回国定居证》这一环节,就等于同时免除了对于回国居住时间的限制。这一举措,大大缩短了华侨落户前的“黑户”期,对于华侨回国后尽快步入正常生活起到了不小的帮助。
新政实施仅仅两个多月,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江苏籍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38人、放宽亲属投靠户口迁移1874人、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146人。
江苏省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处长卢胜平说,江苏现有200多万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华侨来往境内频次增多,没有国内身份证导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致使他们在融资、申请驾照、办理银行卡、交通出行、就医看病等方面遇到诸多困难。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裘援平对该项改个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是江苏关注侨界民生的实际举措,是为侨服务的一次政策创新,为全国侨办系统树立了榜样,为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起到借鉴和推进作用。
相信,有了江苏的经验,全国各地也会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这对海外侨胞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也是各省侨办和公安厅为本省海外儿女做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