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说,她去年持旅游签证从新加坡赴美旅游,在一家KTV店内遇到了一名华裔男子,两人情投意合,迅速坠入情网。交往一个月后,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激动的告诉了男友,可是刚开始听到消息还很开心的男友,过了几天却突然转变了态度,坚持要求程女士将孩子打掉。
今年5月,程女士在纽约诞下了一名男婴。由于无法工作,她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背上了债务。程女士说,她曾多次尝试联系孩子的父亲,想要对方支付一点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对方却态度强硬,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程女士于赴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律师建议她聘请专业的家事律师,向家事法庭提起告诉。由于孩子的父亲不在出生证明上,所以首先,程女士要进行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再由律师对孩子父亲的资产进行调查和评估,法庭会结合孩子父亲的资产和报税情况,设立抚养费的支付额度。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需支付至子女年满21岁,且其中需要包含教育和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