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政策3处变化
变化一:施教区划分有变动
2016年,市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为塘下办事处下辖的韩田村,海安办事处下辖的下林村、石岗村,罗凤办事处下辖的吴岙村。而2015年该校施教区为塘下办事处所属韩田村(借塘下实验小学校舍)。
考虑到学生就近入学,罗凤官山垟社区5个村(中爿村、东爿村、西爿村、梅林村、岩头村)的初中施教区有望划归到瓯海区仙岩街道第二中学。
变化二:招生报名时间不变,补报时间提早一天
本年度招生采取前三批同时报名、分批公示、分批录取的办法。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上午8:30-11:30、14:00-17:00。符合条件但未按时报名的入学对象,可于7月17日上午8:30-11:00到本施教区补报。与去年相比,今年补报时间提早了一天。若报名学校学额已满,由学区统筹安排。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复核属实,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今年7月10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第三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若有剩余学额,则启动第四批次招生。学校将及时公示招生结果,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变化三: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不能参加第四批招生入学
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招生入学。
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招生有变化
变化一:报名时间、补报时间均提早
今年符合我市规定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报名,报名时间提早到6月4日、5日,报名地点:场桥办事处辖区的到场桥中学,海安办事处辖区的到海安中学,鲍田办事处辖区的到新华中学,塘下办事处辖区的到塘下二中,罗凤办事处辖区的到罗凤三小。
补报时间安排在7月6日、7日,补报地点:场桥、海安、鲍田3个办事处辖区的到海安中学;塘下、罗凤两个办事处辖区的到塘下二中报名。7月19日、20日,学区将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名单。7月23日、24日,各学校公布新居民子女录取名单。
与去年相比,报名时间提早2天,补报时间提早12天。
变化二:今年“小升初”政策有所调整
去年,具有我市小学学籍的新居民应届毕业生申请就读七年级,不需要提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入学条件证明,可凭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明、户籍证明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到各暂住地报名点报名。但是在初中阶段要提供一年以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否则不能被本地普通高中录取,但不影响就读本地职业高中。
今年,具有我市小学学籍的新居民应届毕业生参加七年级报名,必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起缴时间需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且延续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含劳动合同)。规上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起缴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1日前(经信局提供规上企业证明)。
变化三:查验制度略有调整
今年继续实行查验制度:在每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对前一年的新居民子女入学进行复查。社会养老保险应连续缴纳。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新居民子女入学资格联合查验单上公安部门审定一栏需到塘下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查验盖章。
[施教区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