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岁的已婚男付某,和65岁的李太婆,是去年6月通过网络认识的。付某幽默风趣,李太婆也健谈,两人在网上聊得火热。几天后见了面,两人互认“干妈”和“干儿子”。
一个月后,两人一同出去旅游,在宾馆发生了关系,回汉后正式发展为情人关系。在交往期间,付某拍下过李太婆的裸照,还给李太婆看过。此后,付某以各种理由借钱,但李太婆很谨慎,一律拒绝。
见多次要钱未果,付某有些恼羞成怒。今年1月14日上午,付某将裸照用微信发给李太婆,向其索要10万元,扬言不给钱就将照片发给其老伴和儿子。李太婆慌了神,赶紧转给了他5000元。
次日,李太婆报了警,3天后付某落网。经查,付某在交往中,还私自将李太婆账户内的8500元转至自己账户内。据付某交待,他从李太婆处弄来的钱,全用于和其他女子开房和生活开销了。
昨日,汉阳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对付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