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底,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阿建报案,称被人以结婚为由诈骗2.55万元。经了解,现年48岁的阿建身有残疾,一直未婚。2016年4月上旬的一天,经营店铺的阿建在与一名顾客闲聊时,对方说可以帮其介绍一个对象,这让他喜出望外。几天后,该男子便带着一位自称“黄某”的妇女来到阿建的店铺与其“相亲”,双方互相留了手机号码。经过几次联系沟通后,当月下旬,“黄某”表示愿意嫁给阿建,也不需要什么聘礼,只要给她2万余元现金偿还债务就行。为了打消阿建的顾虑,“黄某”掏出身份证让阿建查看。阿建查看后觉得无误,便按“黄某”的要求,给了2.55万元现金,让其把债务理清了,早点来完婚。
岂料此后几天,阿建在与“黄某”联系时,隐隐约约感觉到对方有意躲避着自己。几天后,当阿建再次拔打“黄某”手机时,发现对方已停机。于是阿建就到“黄某”身份证上的地址——苍南县金乡镇去寻找,找到该地址以后房子的主人说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人。此时,阿建才意识到可能被人诈骗了,人财两空,便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民警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而此时的“黄某”已杳无音信,而介绍人也不认识“黄某”,只是一名普通的乘客而已。经民警多方调查,发现家住该县桥墩镇的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林某已化名潜逃。2017年6月初,警方获得林某潜逃回苍南的重要线索后当即进行布控。6月5日下午,当林某在灵溪镇建兴东路出现时被民警抓获。落网后,林某对冒用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现年51的林某,多年前与丈夫离婚后生活拮据,便产生以嫁人为幌进行诈骗的想法。2016年4月上旬,在乘车和司机闲聊时听到对方要帮自己做“红娘”,林某决定以此进行诈骗,便一口应允,诈骗得2.55万后很快便被其挥霍一空。
现林某已被苍南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受害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