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要追溯到13年前的2004年,苍南县林业部门在象松村确定了600多亩山林作为生态公益林,并要求该村至少上报7位村民作为生态公益林补偿对象。时任象松村村主任的陈绍论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与村会计邱成架商量后,擅自将其两人及陈绍论胞弟,还有另外4名村干部共7人作为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对象上报,并办理了存折用于林业部门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使用。这时的他们并未想过要私分补偿金,只是想顺利拿到上级补偿金,所以把7本存折统一交邱成架保管。
2008年象松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后,陈绍论与邱成架等人均不再继续留任。落选后的陈绍论一下子觉得心理失衡了,这时他想到了曾以自己名义办理的补偿金存折还在邱成架那里,于是与邱成架商议,7人各自拿回自己的存折。至2013年,苍南县林业部门合计拨付了54327元生态林公益补偿金到7人的存折中。在此期间,陈绍论等人多次从存折中提取现金用于生活开支。面对组织调查时,陈绍论懊悔不已地说:“犯了这样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苍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特别关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