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旨在为自贸区和全创改区的外国人在入出境、停留居留和申请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对象主要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群体以及其他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具体体现在:
(一)在外国人入出境方面,进一步给予外籍人才口岸入境的便利。新政策拓宽了外籍人才入境签证申请渠道,将“人才签证”和“工作签证”纳入了口岸签证签发范围,并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手续和审批流程。外籍人才已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以在口岸直接申请工作签证;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的,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可以在口岸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二)在外国人停留和居留方面,放宽了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在四川省自贸区和全创改试验区工作的外籍华人、创新创业的外国留学生和第三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最长可办理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和居留许可。
(三)在外国人永久居留方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新政策突破以往单纯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做法,辅以更加灵活的市场化人才认定标准,并建立完善了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外籍华人从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同时赋予了省级自贸区管委会向公安部直接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权限。
四川省配套的六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旨在配合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将中国公民出国(境)管理和外国人管理的部分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下放到自贸区和全创改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自贸区推行口岸签证代申请服务;给予外籍高层次人才就近为其国籍冲突的子女办理国籍申请或出入境通行证的便利。
三类人可申请“中国永久绿卡”: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六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