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已成年,也有自己的小家庭,但夫妻俩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两年前,小武父亲为了给儿子一点压力,便和他分了家。去年11月,小武手头缺钱花,来到父亲家楼下,见父亲的奔驰车停在小区,遂喊来开锁师傅,“师傅,这车是我家的,钥匙不见了,帮我开下。”为了让对方开锁,小武拿出户口本、车辆行驶证等证明,开锁师傅一看,果真是一家人,就替他开了锁。
之后,小武将车开到温州火车站附近,以5万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一家担保公司。小武拿到钱后,让妻子通知他父亲去赎车。
小武父亲得知后,思量再三决定向警方报案。“虽然分了家,可我还是有资助他。他呢?一点长进都没有,这都第四次偷车了,每次都想给孩子一次机会,就是不改,希望这次能给他处罚,让他吸取教训。”
很快,小武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追回,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