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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收费站一男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被罚

核心提示: 3月8日下午18时21分,温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在沈海高速塘下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一辆浙C号牌的小型轿车缓缓驶来,民警循例进行拦车检查。在检...

3月8日下午18时21分,温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在沈海高速塘下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一辆浙C号牌的小型轿车缓缓驶来,民警循例进行拦车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上的两位乘客均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同时驾驶员陈某也无法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出于安全考虑,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配合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声称证件放在家了,家人不在家,自己也没能记住身份证号码,车上的两名乘客皆是朋友关系。此次搭乘陈某的车是想去看望老乡,没想到路上碰上了检查。  

 

无法提供证件的陈某令民警起了疑,当即决定暂扣其车辆,直至陈某能提供出有效身份信息。面对民警的“强硬”态度,陈某于是松口表示愿意回去取证件。  

 

晚上20时30分左右,驾驶员陈某带着证件来到民警办公室。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陈某所持的竟是一本G驾照,也就是在农机局所办理的拖拉机驾驶证,法律规定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面对民警的质疑,陈某声称此前并不清楚拖拉机驾驶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自己的车子也是去年9月刚过户,平时不使用车,这次开车主要也是为了帮朋友忙。针对陈某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3条第1款第1项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陈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扣12分,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资讯标签: 塘下 收费站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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