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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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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教育学区关于印发瑞安市塘下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瑞安市塘下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塘下镇政府、瑞安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塘下教育学区

2018年5月8日

瑞安市塘下201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16〕5号)、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及瑞安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塘下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施教区学校审核。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

第四批:拥有瑞安市户籍或其父母(或本人)拥有瑞安市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施教区内事实房产及期房)需要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2018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预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23日,具体流程请登录报名学校校园网进行操作。

     

招生录取批次

报名登记、录取时间

学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一、二、三批

6月23日-7月2日

学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公办学校

第四批

7月15日-7月18日

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补报

7月19日

 

四、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公办学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

(二)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三)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四)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各有关学校采取网上分层次、分区域公开统一报名,独立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2018年,塘下学区第四批报名录取分二轮方式进行:

第一轮:

1、报名对象:塘下镇一中、鲍田中学、瑞安市实验二小、塘下镇中心小学、塘下实验小学等学区所辖学校,报名对象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违章房产;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证的;2018年3月30日前取得全额期房;在塘下镇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瑞安市第三实验小学报名对象另增拥有塘下办事处、罗凤办事处、海安办事处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塘下镇场桥中心小学报名对象另增拥有场桥办事处、海安办事处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塘下镇鲍田中心小学报名对象另增拥有鲍田办事处、海安办事处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各有关学校。。

3、报名要求:带符合入学条件国家统一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摸文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学校将第四批次第一轮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中国·塘下”政务网及学校予以公示。录取并公示:2018年7月17日。

第二轮:

1、报名对象: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各有关学校。

3、报名要求:带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房产证原件(不动产证)(房产证原件在银行作抵押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及复印件。

4、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摸文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摸文录取时间:第二轮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8:30开始在各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第四批次第二轮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中国·塘下”政务网及学校予以公示。

 

五、招生注意事项

(一)华侨子女对象按瑞安市招生文件精神予以落实。

(二)若入学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在第四批次同一轮报名中选报学校超过一所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学校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上报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条件(积分、双证、单证)、家长姓名、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确权时间等。

(四)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摇号入学。

(五)因违章不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2015年6月30日以后购买房产,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2020年开始,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

(六)2017年6月30日以后,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并且符合房产取得时间要求的,所有权人凭瑞安市住建局唯一房产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七)2018年6月30日以后购买的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凭房产证录取时,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八)2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2019年开始将不作为入学依据,20-60平方米房产取得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需三年以上(2019年为二年)。

(九)在塘下办事处所属赵宅村、邵宅村、张宅村范围内经商租用以上三个村集体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子女,可到相应学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以上三个村集体签订租赁合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并提供租赁发票;②在三个村范围内居(暂)住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③具有塘下三年以上(含三年,2019年需要达到四年以上含四年,2020年需要达到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效工商执照;④营业场所水电发票(对应年限)到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新居民子女必须符合2018年瑞安市规定入学条件)。

(十)赵宅村、邵宅村、张宅村三个村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母或外祖父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可到相应学校报名。韩田村已出嫁的女儿,其子女可以凭外祖父或外祖母的户籍和房产证(原籍双证),在同等条件下,实验三小优先录取。

(十一)各校要积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和省财政教科文系统核实户籍证件,正确无误地登记新生主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十二)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文件执行。

(十三)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六、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本方案印发之后,各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细则),在充分调研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本方案另行制定,上报学区核准备案,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学区网站、校园网或学校宣传栏公布。

(三)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初中在校生、初中毕业生及年龄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瑞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学区做好统筹工作,若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的,须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和学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1

塘下一中

65375631

65375127

12

塘下三小

58805865

58807928

23

上马小学

66009923

65360756

2

塘下二中

65370571

13

塘下四小

65386778

24

下林小学

58803652

58803656

3

鲍田中学

65201612

65217969

14

岑头小学

65353403

25

场桥中心小学

65260572

65264197

4

新华中学

65217203

65216565

15

塘西小学

65353613

26

场桥二小

65296622

65292158

5

场桥中学

65264039

58918309

16

塘下实验小学

66210008

27

罗凤中心小学

65335529

65331194

6

海安学校

15958761540(小学部)

13616661296(初中部)

17

鲍田中心小学

65200800

65200596

28

罗凤二小

58803718

58803723

7

罗凤中学

65337869

58815607

18

新华小学

65202937

65215868

29

罗凤三小

66075871

66070812

8

市实验二小

65353745

65352911

19

鲍二小学

65201302

30

罗凤四小

66076201

9

市实验三小

66086998

20

鲍三小学

65201003

31

珠霖武校

13967778037

13967781663

10

塘下一小

66081368

65368983

21

鲍四小学

65211500

     

11

塘下二小

66083996

66006787

22

鲍七小学

58917520

     

 

(二)监督电话

塘下教育学区:65353125、65351223

瑞安市教育局义教科:65651235    

瑞安市纪委派驻教育局:66802908  

 

 抄送:塘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等。

 瑞安市教育局塘下教育学区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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