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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监分局连发7张罚单 建行招行交行等被罚140万

2017-11-03   点击:
11月3日消息,中国银监会网站披露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中国建设银行瑞安支行、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招商银行温州分行、平阳农商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交通银行温州中山支行进行处罚,罚款共计140万。

  中国建设银行瑞安支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20万罚款。

  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贴现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20万罚款。

  交通银行温州中山支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贷款业务,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20万罚款。

  招商银行温州分行贷款资金回流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40万罚款。

  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20万罚款。

  平阳农商银行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处以2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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