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擦伤的宝马车放在汽车维修公司里修了20多天,车主提车时却发现故障灯亮了,再次修理花了8万余元。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在维修期间,这辆宝马被店老板金某开出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保险金了。前天,市检察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金某提起公诉。市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轻伤“宝马”维修后变“重伤”,花了车主8万元
2014年5月,市民陈先生去提取维修完毕的宝马车,当他将车子启动时,却发现故障灯亮了。店内的修理员说没事,陈先生也就没放在心上,开走吃点心去了。然而,当他吃完点心再次启动爱车时,故障灯再一次亮起,屏幕显示着“安全气囊已弹开”。陈先生当即将车开回了汽车维修公司,但是店员给出了同样的答案。
而后,陈先生立即将车开到宝马4S店。第二天,4S店给出诊断报告,说故障灯之所以亮起,是外力原因导致安全气囊的拉紧装置损坏。为安全起见,需要更换所有的安全气囊,且右后轮钢圈也有所变形,共需修理费8万余元。
陈先生一听,傻了,自己明明是因为转弯时不小心擦到水泥柱,造成车子左前门和左后门之间有点轻微擦痕,之后去汽车维修公司,怎么修理完的车反而“受伤”更重了?
离奇的事故记录败露店主诡计
陈先生想到4S店所说的“外力”,就去查了保险记录,上面果然多了数条“莫须有”的事故记录。
陈先生立刻联系了那家汽车维修公司的老板金某。金某见事迹败露,不得已向陈先生坦诚了宝马“受伤”经过。
原来,金某和一保险业务员余某因各自利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事情还得从2014年4月29日说起,当天上午,孙某告知余某,说他妻子徐某的汽车右边车门被人撞坏了需要修理。为了拿到孙某的汽车保险业务,余某自告奋勇,将徐某的大众polo开去了金某的汽车维修公司,让金某把这辆汽车“修”一下。在金某眼中,这种“修”就自带潜台词,即制造一起事故到保险公司理赔,这样车主就不需要付一分维修费。“就那么撞一下,不仅车主的车子可以放在我这里维修,赚维修费,而且也可以与余某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金某想。
那么,如何制造一场交通事故?当天下午,金某开着陈先生的宝马车,让店员开着大众polo在后面跟着,开到安阳街道塘河北路附近时,金某就驾驶着宝马车用车身故意去碰撞大众polo汽车车身。伪造好事故后,他打电话给余某,让徐某报案说是自己把别人的宝马车撞了,并负全责。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后,将大众polo定损为800元,宝马车定损为2100元,共计2900元。这2900元全部打到了大众polo车主徐某的卡上。
毫不知情的陈先生一直以为宝马车放在维修公司维修最安全,却不知自己的爱车已经在短短20余天的时间内,照着别人自编自导自演的剧本完成了同其他4辆车的四次离奇“历险记”,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