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市委、市政府出台《瑞安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十个一律”》后,为使广大房东、承租人、各部门及镇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好掌握理解执行瑞安市消防安全整治,市公安消防局因地制宜、精心编印了“十个一律”消防安全图解的海报及指导手册。
该“十个一律”消防安全图解的海报A3纸大小,对“十个一律”措施用图文形式逐条进行整改前、整改后对比解读。在“双十”规定指导手册中,采用三折页,摘录了《瑞安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十个一律”》、消防知识温馨提醒等内容,方便网格干部携带指导。
目前,已有1万份“一图一册”陆续发放各镇街网格干部手中,并充分发挥镇街网格员力量,深入出租房集中区域进行粘贴和发放,以便于广大群众第一时间看到和学习,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学习消防、人人懂得消防”的社会氛围。
一、居住出租房的电气线路必须检测、改造。电线未穿管保护、未安装合格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设施的,一律停租。
二、合用场所电气线路必须改造,商业、工业用电必须与居住用电分开。未独立设置的,一律停止供电。
三、居住出租房内明火必须集中,并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隔开。改造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出租。
四、3层及以上或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必须拆除“三木”。采用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一律停租。
五、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场所必须采用实体墙分隔,不得开设门窗孔洞。未完成分隔的,一律不得生产或居住。
六、通天房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和智能报警器。未配置的,一律停租。
七、居住出租房必须对铁栅栏和防盗窗进行改造。未拆除或无法开启的,一律强制拆除。
八、电瓶车的停放或充电必须在室外,并使用电瓶车智能充电插座,一律不得放置在室内充电。
九、违法建筑用于出租居住和生产的,一律纳入“三改一拆”,先行拆除。
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查封,擅自拆封、使用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记者金邦寅通讯员施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