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咨询:他是一名基层在编正式公务员,工龄已满15年。如果辞职后,今后的养老金或者退休金怎样缴纳?我市是否已经开始实行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
王永旺答复: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公务员的工作年限(即通常所称的“工龄”)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公务员辞职后如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重新进入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后,则可对以前的工作经历进行相应认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叫工龄认定,进入企业单位后叫缴费年限认定)。目前,我市公务员还未实施养老保险政策。辞职后,原先参加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要转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合计计算。
一网友咨询:他是事业单位员工,工伤6级。因身体原因,想了解一下办理离岗退养、提前退休或者内退的有关手续和条件。
王永旺答复:根据浙人专〔2005〕290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受聘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连续工龄满20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在单位内部实行离岗退养。
提前退休主要适用于公务员,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并不存在“内退”这一说法。这位网友被认定为工伤6级,并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标准,因此,也不能适用病退这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