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姓名:陈宏贵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51970****061X
住址:瑞安市锦湖街道
案号:(2016)浙0381执24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89万元及利息
姓名:欧阳丽华
性别:女
身份证:3303251972****062X
住址:瑞安市锦湖街道
案号:(2016)浙0381执24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89万元及利息
姓名:张仁男
性别:男
身份证:3303811987****2212
住址:瑞安市莘塍街道
案号:(2016)浙0381执25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44万元及利息
姓名:王小聪
性别:女
身份证:3303811988****512X
住址:瑞安市莘塍街道
案号:(2016)浙0381执25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44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