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指认事故现场)
当天上午,办案民警在接手案件后,立即赶到瑞安市人民医院对躺在病床上的受害人邬某进行谈话。因为肇事的是电动三轮车,没有登记号牌、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等有效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然而邬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我有他的电话号码。”原来,当天事故发生后,躺在地上的邬某找不到自己的手机。这个时候,还留在事故现场的肇事者掏出自己的手机拨打了邬某的电话,帮他找到了手机。就这样,邬某的手机里存下了肇事者的手机号码。随后,肇事司机离开现场。邬某打他的电话,再也没有人接听。最后,肇事司机索性把邬某的电话拉入了黑名单。
在得到电话号码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于6月24日上午找到了肇事司机的住处。见到交警到访,肇事司机高某当即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由于受害者邬某被撞后,病情进一步恶化,一度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目前,肇事司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