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行动区域为全市范围,其中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乐清市、瑞安市为重点整治区域。
整治重点内容包括四大类,即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
投机炒房行为,将重点查处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销售系统显示可销售,但房开拒绝销售;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查处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查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自己名义或者通过中介、电商平台等机构采取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等。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将重点查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