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宝源化工及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林某等8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据瑞安检察院人士表示,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今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12个污染环境案件之一。据起诉书内容,宝源化工在生产有机颜料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母液,但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且在处理废母液过程中会产生废水污泥。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订单激增,生产中产生的废母液远远超过宝源化工废水处理池的处理能力。
为了尽快处理废母液,并节省处理费用,在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基建、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林某等人决定,偷偷架设暗管,将部分废母液直接排放到飞云江。
去年7月1日至11月18日期间,林某等人授意污水处理站站长陈某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母液,还指使股东戴某挖开公司厂区围墙外淤泥,在新旧废水处理池两边各埋一条暗管,直接排放废母液。
至被查获之日,宝源化工通过私设暗管向飞云江排放废母液达1万余吨。经监测,该公司排放的确定为废母液和废水污泥,分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危险废物,人体若吸入或接触,危害较大。
瑞安市人民法院择日开庭审理此案。